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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建设的意见
2016-06-24   审核人:   (点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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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922   鲁高工委[2006]45

各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党委: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委政法委、省综治委关于贯彻中办发【200525号文件精神深入开展平安山东建设的意见>的通知》(鲁办发【200529号)和《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落实中办发【200525号文件精神深入开展安全文明校园建设的意见》(教党【20069号)精神,结合我省教育系统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建设工作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建设的指导意见

学校是教书育人的场所,是青少年学生集中学习和活动的地方。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建设,对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光大青少年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保证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维护学校和社会的稳定,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2004年以来,全省教育系统和各级各类学校按照省委、省政府建设平安山东的决定精神,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扎实地开展了平安校园建设有利促进了维护安全稳定各项措施的落实,基层基础工作得到了进一步加强,育人环境进一步优化,师生的满意率进一步提高,为全省教育事业的改革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内部环境。按照省委、省政府和教育部党组的部署要求,全省教育系统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在已取得成绩的基础上,站在新起点,总结新经验,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推动平安教育建设实现新发展。

当前和今后的一个时期,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建设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维护学校安全稳定为目标,以建设安全可靠的校园防范体系为重点,以建设优良的校风、教风、学风为核心,以优化、美化校园环境为导向,以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活动为载体,建立起维护学校安全稳定长效工作机制,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大而强、富而美”的社会主义新山东,为维护全省安全稳定大局做出新的贡献。
   
二、健全和完善维护政治稳定工作机制,确保学校政治稳定
   
认真研究西方敌对势力“西化”、“分化”政治图谋的新变化、新特点,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严密防范和抵御有复杂国际背景的境外非政府组织和境外宗教势力的渗透活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防范处理邪教工作的指示精神,深入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继续做好已转化人员的巩固工作和未转化人员的教育转化工作,强化对邪教骨干分子的监控措施,有效防范邪教组织对学校的各种破坏活动。加强对互联网和校园网的管理,及时发现、封堵和删除各种有害信息,防止有害政治信息在校内传播。严格大型学术会议审批制度,加强对校内讲坛、论坛、校内媒体、社团、自办刊物管理,始终高昂主旋律。进一步加强情报信息工作,广泛搜集预警性、内幕性情报信息,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化解的要求,掌握工作主动权。
   
三、健全和完善防范工作机制,从源头上防范各类事故、事件的发生
   
建立和完善安全工作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将学校安全工作和工作责任分解细化,落实到单位和责任人,落实到每项工作、每个环节。把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纳入学校目标管理,制定目标管理细则,逐级签订安全责任书,建立覆盖所有工作环节的安全责任体系,努力构建学校党政统一领导,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各部门、各单位和全体师生广泛参与支持的安全工作格局。坚持工作重点下移,抓基层、抓基础,把工作重点放在事先预防上来,切实加强对重点部位、要害部门的管理,落实安全措施,配备安全设备,定期开展安全大检
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避免各种事故、事件的发生。要严格按照省公安厅、教育厅《关于使用校车统一标识的通知》(鲁公发[2006]123号)要求,加强接送学生校车管理,确保学生的交通安全。进一步加大经费投入,加强校园安全基础设施建设,高校要建立并完善以校园110指挥中心为枢纽,集人防、物防,技防于一体的防控体系;中小学要抓好校园报警点的建设,城市中小学和有条件的县镇中小学也要抓好技防建设,并在公安机关的指导帮助下,尽快实现与地方110联网。加强保卫机构和保卫队伍建设,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成立专门工作机构,或将工作任务落实到相关科(室),安排足够的力量专门从事这项工作。高等学校要根据维护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实际需要,价钱保卫队伍的正规化、规范化建设,向保卫部门充实年富力强,政治素质好,责任心事业心较强、学历层次高的通知,不断改善保卫队伍的年龄结构、文化结构,提高保卫队伍整体素质。中小学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教育部第12号令),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学习安全管理,要明确一名学校领导主抓这项工作,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规模较大的中学,特别是寄宿学习要建立专职保卫机构和专职保卫队伍,负责做好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制定和完善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工作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预案能迅速启动。

    四、健全和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提高防范和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健全和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组织体系,行程党政统一领导,各部门、各单位各负其责,写作联动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要针对师生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经常性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和问题,要落实单位、落实人员、落实责任,及早介入、控制和化解。要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正确政绩观,妥善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在出台与师生利益相关的政策时,要充分考虑学校的实际需要和实现可能,充分考虑师生的承受能力,广泛听取师生员工的意见和建议,使出台的政策既能促进学校的改革发展,又符合广大生生员工的根本利益,避免因决策不当而影响学校稳定。要坚持以人为本,时刻把广大师生员工的冷暖放心上,把广大师生满意作为第一标准,着力解决师生工作、生活中初中的问题和困难,多为师生员工办实事、好事。要认真研究分析矛盾纠纷的成因、规律和发展趋向,提前做好工作,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学校内部和萌芽状态,防止矛盾激化,防止“民转刑”案件的发生,高等学校要贯彻和落实中央和省委有关政策,努力做好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工作,确保不使一名学生因家庭困难而辍学。

    五、健全和完善法制安全教育工作机制,不断增强师生法制观念和安全防范意识

    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要求重复发挥学生政工队伍、辅导员队伍的作用哦,紧密围绕学生学习和生活中的实际问题,认真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引导学生养成“热爱祖国、服务人民、崇尚科学、辛勤劳动、团结互助、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艰苦奋斗”的良好品德和良好的文明行为习惯,抵制各种不良思想的侵蚀。继续深化和推进法制教育,按照国家“五五”普法计划和教育部的要求,在基础教育课程和制定小学初中品德课程标准工作做,加大法制教育内容,切实做到“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要充分发挥高校公共基础课、法制专业课及法制教育专题讲座等作用,加强对大学生进行民族法制教育,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剑圣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进一步密切学校与政法部门的联系,重复发挥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和法制教育基地的作用,做好中小学聘请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工作,积极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的良好环境。要利用学校校报、校刊、广播、网络、宣传栏等校内媒体,对学生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宣传应急避险知识。按照不同年龄段学生的特点和成长规律,把安全知识教育和提高自我保护能力的基本要求与各级各类学校学生的受教育程度和知识水平结合起来,做到高等、中等、初等教育区分层次、整体衔接,使安全教育真正入新、入脑。广大教师身处教育教学工作第一线,要热爱学生、关心学生、爱护学生、保护学生,除了负担为学生传授知识的重任,也有责任、有义务为学生传授公共安全知识,帮学生提高防线避难能力。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培训计划,将安全管理纳入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培训内容,分级分批对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进行系统培训,全面提高学校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

    六、健全和完善监督考核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各部门、各单位的工作积极性

    平安校园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也是一项必须长期抓好的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将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建设纳入本地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总体布局和学校的重要议事日程,根据本地,本学习实际,制定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建设的实施意见,简历健全全科学的指标评估体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平安校园”建设的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每个单位、部门和责任人,调动各部门、各单位“平安校园”建设的积极性,行程群策群力,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要加强对“平安校园”建设工作重点、难点问题的调查研究,及时把握建设工作中出现的新变化、新趋势,提出针对性地工作措施。进一步完善和老师决策目标、之行责任、考核监督“三个体系”,把“平安校园”建设的工作成效作为检验学校及各部门、各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的重要标志,列入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晋职晋级和奖惩的重要依据。要加大检查考核和奖惩力度,对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的学校和单位,要予以表彰奖励,对因工作失职、渎职引发影响安全稳定重大问题的,实行责任倒查和一票否决,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七、健全和完善校地结合,联手联建的工作机制,加大对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的政治力度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主动加强与综治、公安、文化、建设、司法、工商、信息、共青团等部门的联系与配合,充分发挥各级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建立和完善联席会议、政治项目台账、限期治理承诺、执法联动、社会监督等制度、按照省委综治委《各有关部门在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的职责任务》要求,定期排查校园及周边地区的治安乱点和突出问题,确立整治工作重点,明确整治责任,制定整治方案,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整治或集中治理,不断巩固整治成果。各级各类学校按照地方平安建设的总体要求,及时向党委、政法和有关部门汇报工作,反映“平安校园”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积极争取支持、配合与帮助,进一步调动地方有关部门的积极性,加大对学校周边的整治力度,为学校创造一个良好的周边环境。

四、健全和完善组织保障机制,进一步加强对“平安校园”建设的领导

    “平安校园”建设是确保学校安全稳定的基础工程,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经常深入学校调查研究,总结推广经验,搞好分类指导,提高“平安校园”建设的整体水平。各学校要将“平安校园”建设纳入学校长远发展规划,经常研究分析工作情况,认真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各自承担的责任,各司其职,认真扎实地抓好本部门、本单位的平安校园建设工作,努力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其他领导一岗双责共同抓,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任务明确,责任落实的组织领导体制。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把要集中宣传与经常性宣传教育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对“平安校园”建设重要性的认识,调动广大师生的参与意识,营造“平安校园”建设人人有责的舆论氛围。要加大经费投入,将“平安校园”建设的经费纳入学校经费预算,简历健全经费保障机制,保证“平安校园”建设的经费需要。要坚持与时俱进,几级探索“平安校园”建设的新思路、新途径和新方法,推动“平安校园”建设不断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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