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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科工作职责
2016-06-08   审核人:   (点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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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负责校园治安管理,维护校园治安秩序,保障教学、科研等工作的正常进行。

二、开展安全防范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以防盗、防骗、防意外事故为重点的自我防范意识和技能。

三、指导、督促检查基层单位建立治安保卫组织,健全制度落实安全防范责任。

四、加强对重点要害部位的管理,落实三防责任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危险品、器材设备的管理,对相关人员进行安全防范教育。

五、负责门卫管理,严格执行《门卫管理规定》,检查门卫值班情况,指导有关单位做好值班点的安全管理。

六、负责学校的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和学生社团活动的审批,监督检查各单位举办活动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七、打击校内违法活动,协同有关部门调查处理违纪事件,协助公安机关做好各类案件的侦破,做好实发现场的保护、勘察、取证等工作。

八、负责外来人员的登记,协助公安机关做好身份核查等工作。

九、做好校园110值班室的日常管理,协调相关单位处理校园内发生的案件。

十、按照有关规定,协助有关单位做好违法人员的帮教工作

十一、协助有关部门发生纠纷的师生员工矛盾的疏导与化解工作,防止矛盾激化而导致恶性事件的发生。

十二、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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